渭南市华州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案例选编案例(一)

    发布时间:2019-11-21 09:37    
  [案    例]  华州区大明镇毛沟新型农村社区三组村民李某,自2012年3月起,以每亩80元价格承包组上4亩耕地,承包期限为10年,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
  [处理结果]  对于李某承包金过低、承包期限长的情况,毛沟新型农村社区多次组织召开三组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李某承包地价格和承包期限相关事宜。会议通过举手表决从2019年1月开始以承包费每年150元价格承包给李某3年,并终止以前的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三年后依据土地承包价格重新发包。
  [案例解析]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对机动地、复垦土地、新开垦土地、交回或者依法收回的承包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包。前款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之规定,因李某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过低,对原合同予以废止,重新签订发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年,价格按照当地土地流转价格重新确定发包价格。毛沟新型农村社区按照尊重历史、兼顾当前、保持稳定、群众认可的原则,妥善解决了此类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