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以考核新思路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信息来源:韩城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车新颖  发布时间:2024-05-17 17:43    

为用好考核政策,用足评优指标,我市精准定位、精心实施,牢固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抓细考核程序、抓实考核内容、抓好结果运用,扎实推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走深走实,不断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注入新动能。

注重精心实施,真考实评不走过场。党组(党委)管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考核委员会负责,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5个流程,结合考核对象工作实绩,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考评。对拟定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证考核过程与考核结果“双公开”。同时,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对接,联合开展延伸审查,对于仍在立案调查、处分影响期内的公务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考核等次,构筑好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坚决杜绝“突破指标”“带病评优”等现象。

注重精准评优,严格审核优化调整。结合各类表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群或政府口联评情况等,对全市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进行统筹调整。2023年度因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提高评优比例的单位共23家,因获得省市级表彰“一票入围”或在乡村振兴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名额的公务员共3人。对于公务员人数较少、评优不足1人的单位按照党群和政府部门分块联评,结合个人与集体受表彰情况,党群口6家单位评优3人,政府口8家单位评优4人,最大化用足用好评优指标,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凝聚高质量发展攻坚合力。

注重关爱基层,倾斜比例树立导向。为树立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乡镇干部的鲜明导向,根据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地域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镇(街道)评优比例调整到25%,同时根据省市级表彰情况将其他乡镇优秀名额适当增加1个,保证在不突破25%的基础上予以倾斜。2023年度,我市8个镇(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公务员评优比例为22.73%,比市级部门评优比例高出2.23%,进一步落实了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的工作要求。

注重结果运用,奖优罚劣提振士气。坚持“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持续放大考核的综合效应。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等政策规定,对2021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83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对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313名公务员予以嘉奖,并在2024年度全市组织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对年度工作表现较差、担当作为不足的2名公务员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将视情形予以调整或处理。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真正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在全市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