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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用好政策制度 激发公务员队伍新活力

信息来源:韩城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吕卓  发布时间:2021-10-28 15:04    

       为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发挥交流制度对提高干部素质、合理人才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市坚持通过规范招录流程、完善调动办法、加强交流任职三项措施,进一步为公务员队伍注入新血液,激发广大公务员新活力。

       一是规范招录流程。聚焦人岗相适,增强考录工作精准性。坚持在干部工作大局下谋划推进公务员考录工作,科学设置招录条件,在科学研判公务员队伍结构、基层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单位人才需求,明确要求招录单位不得增设与职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增加服务基层人员的招录比例。严格考察程序,在公务员录用考察中通过“见人”、“见事”、“见档案”三步走,着重从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应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

       二是完善调动办法。坚持党管干部、总量控制、合理流动、工作需要等原则,结合政策法规及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韩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调动暂行办法》。按照“沟通、考察、申请、审核、调动”五步走,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坚决落实“四查四看”。依规办理调动事项,用人单位对拟调人员身份、工作表现、遵规守纪,以及单位编制使用等情况真实性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上报资料及拟调人员档案等个人信息审查把关;编制管理部门对调入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控制自然减员的空编使用。

       三是加强交流任职实施多岗位锻炼培养,对工作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科级领导干部,通过单位内部或跨单位交流到重要岗位进行压担子培养,切实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激发工作干劲。用足用活调任政策,注重将优秀的年轻事业干部调任到相适的行政岗位上任职。结合干部专业知识和特长优势,将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干部交流到对口的部门机关任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开展干部轮岗交流,针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涉及人、财、物等特殊岗位的干部,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内部轮岗交流,切实让干部在新岗位展现新作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按规定需要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