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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严把“三关”从严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03 17:24    

        临渭区坚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规开展公务员调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队伍年龄、专业知识、来源经历等结构,持续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严把资格条件关。坚持把政治标准作放在首位,调任人选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及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严把推荐考察关。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调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查核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严把纪律监督关。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