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寺前镇:党员队伍管理奏响“七步曲”

    发布时间:2017-12-29 10:51    

  今年以来,澄城县寺前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统领,从抓学习、抓示范、抓考评入手,着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素质,形成干事创业合力。

  一是重视党员发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双培双带”工程,重视发展优秀年轻党员。村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培养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至少两年发展1名党员。对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予以警示,并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予以整顿。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对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围绕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应用现场教学、远程教育、信息网络等形式,突出脱贫攻坚、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等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培训。认真落实党员培训计划,每名党员每年参加乡镇及其以上组织的培训不少于1次。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党员承诺制,组织党员年初结合组织要求、群众需要和自身实际公开承诺,并由党组织和群众对其践诺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党员践诺情况,实行积分管理,每月进行量化考核,积分情况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畅通党员“出口”,对不履行义务,不符合条件的党员及时做好教育和引导,对不能及时转变的,按照规定积极稳妥处置。

  四是理顺组织关系。每年结合党内统计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五是按时收缴党费。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0.5元至1元,村干部党员按每月领取报酬标准缴纳,回村离退休党员干部按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总额为基数缴纳。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少交或免交。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时统计,按时上缴, 按规定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每季度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上缴情况。

  六是管好流动党员。每季度对流出、流入党员情况进行1次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党组织书记与外出党员每月至少联系1次,了解掌握学习、工作、思想动态,做好记录。对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七是开展党内关怀激励。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在政策、资金、项目、信息和技术上进行帮扶,重点做好扶志与扶智。对老党员、离任村干部定期走访慰问。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王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