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实行星级管理助推党员追赶超越

    发布时间:2017-12-14 16:34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有效激发党员活力,大荔县积极推行党员星级管理制度,使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大荔县在基层调研中发现部分党员存在党性意识不强、作用发挥弱化、纪律相对松散、党员标准降低、党内生活不经常等问题,加之基层党组织缺乏管理约束、考核评价党员的有效方法,导致这些党员追赶超越、发挥先锋作用的内在动力有所减弱。针对这些问题,大荔县在全县1198个基层党组织28000余名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星级管理新模式,旨在探索基层党员“管理能经常、表现能评价、考核能量化、成效能体现”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设置评星标准、严格评星程序、运用评星结果,结合“四深入四争做”、干部基层工作日、党员统一活动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红袖章志愿服务、党性提升月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融合转型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做法

    党员星级管理主要根据党员年龄、工作职务、岗位特点等实际情况,对不同领域的党员实施分类考评。将党员划分为村(社区)、干部职工、“两新”组织和流动党员4个领域,分类设置考评项目,细化考评标准。对年老体弱、长期生病无法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经党员大会通过后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可以不纳入考评对象。

    一是分类设置标准。共有五项考核指标,三项共性指标是:(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得一颗星,有一次不按时参加不得星;(2)每月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得一颗星,有一个达不到标准不得星;(3)支部评议合格得一颗星,支部对完成情况不满意的不得星。两项个性指标是:村(社区),(1)积极参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践诺,党员联系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得一颗星,有一个活动没有参加或达不到支部要求不得星;(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参与“四个美丽”建设、弘扬孝道、邻里和睦得一颗星,发现一次不孝亲敬老、邻里闹矛盾或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不得星。干部职工,(1)积极参加党员责任区、公开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得一颗星,有一个活动没有参加或达不到支部要求不得星;(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参与“四个美丽”建设得一颗星,发现一次有损公职人员形象或不团结同志等不文明现象不得星。“两新”组织,(1)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得一颗星,有一个活动没有参加或达不到支部要求不得星;(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中无残次品、无假冒伪劣品得一颗星,发现一次违法违规或不安全生产经营等现象不得星。流动党员,(1)自觉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且活动证记写及时规范得一颗星,没有按时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或活动证记写不及时规范不得星;(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得一颗星,发现一次不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不得星。

    二是严格考评程序。党员星级管理考评的形式是“一月一评星,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一月一评星,党支部每月底召开一次支委会,协同党员星级管理考核小组,邀请不少于支委人数的群众代表列席,对照五项考核指标,按照“做到得星、做不到不得星”的原则,采取党员自评、考核小组初评、党支部考评、结果公示的“三评一示”程序,对党员进行考核评定。半年一小结。采取累积的办法,对党员个人半年来的评星情况进行小结,半年累计20颗星以上的为合格,20颗星及以下要限期整改,同时对低于15颗星的进行黄色预警,低于10颗星的进行红色预警。半年小结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一年一考核。年底,党支部根据党员全年评星累计情况,对党员进行年终考核。全年累计55—60颗星(不含55颗星)的为优秀,评先树模优先考虑;40—55颗星(不含40颗星)的为合格;25—40颗星的为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15—25颗星(不含15颗星)的缓期登记,并指派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帮教;15颗星及以下的不予登记。年终登记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党员实行使用、奖励、培训、扶持“四优先”,形成了先进党员有荣誉感、一般党员有紧迫感、后进党员有危机感的浓厚氛围。根据党员半年的小结结果,对要进行限期整改、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党员,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年底,根据党员全年评星定级结果,由支委会对缓期登记和不予登记党员作出初步认定,形成初步决议和调查核实材料,并报所属党委预审。对作出缓期登记处置的,由所属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不予登记处置的,由所属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2014年至2016年,全县共确定缓期登记党员139名、不予登记党员25名。

    三、经验启示

    一是要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党员星级管理工作的开展,考出了党员自尊心,评出了党员荣誉感,登记出了党员危机感。积极主动关心、参与党组织和集体事务的党员越来越多,他们在相互比较、互帮互带、争星创优、示范带头等方面,呈现出积极的良好态势。

    二是要增强党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实行星级管理,促使党员积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地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争星的重点内容,通过一个个领先于民、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行动,把好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拉近了相互间的距离,融洽了党群关系。

  三是要激发党员追赶超越动力。星级管理使党员争创先进目标公开化、措施具体化、表现直观化、监督大众化,在党员队伍中逐步形成了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竞争向上、不进则退的争创氛围。公示牌既是压力牌,也是监督牌、警示牌,时刻激励党员遵规守矩、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赵红杰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