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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7 15:54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渭市字〔2013〕56号)及其任务分工和工作程序,现就报送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需求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和条件
  全市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中小型标杆企业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并长期工作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一线,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的高层次人才。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培养条件,个人进行自荐,自荐时需填写《2016年度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个人申请表》(附件1),报本人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个人自荐情况,按照组织程序,经过层层筛选,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人选。
  3.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初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把关,并在《2016年度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个人申请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同时,填写《2016年度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需求汇总表》(附件2),连同个人申请表一并于3月4日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nswrcb@163.com
  4.审定实施。市委组织部汇总推荐人选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人选及培养需求进行审核,提出年度培养计划,按程序报请审定后实施。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摸底筛选工作,按照好中选优的要求做好初审工作,上报2-3名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内业务精、素质高、潜力大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人选及所在单位要自行联系省内外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知名专家教授,协商培养有关事项,尽快确定培养机构、培养内容、培养导师,并初步确定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和费用构成。培养可以采取全脱产学习,也可以采取访问学者或其他专业类培养等形式,培养时间应在3-12个月。
  3.年度培养计划审定下达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用人单位、培养机构和市委人才办三方培养意向书(包括培养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和各方权责等)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同意后正式签订三方协议并备案;培养结束后,要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馈培养提升情况、成绩和效果。联系人:马茜,联系电话:2126497。
  4.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培养经费从市、县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件1:2016年度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个人申请表
    2:2016年度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需求汇总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