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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批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16:11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在陕西东大门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渭市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推荐选拔的范围:在全市各行业、各学科、各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渭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长期辛勤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该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2.推荐选拔的条件:根据《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附件1)规定的十三项条件对比衡量,从严把握。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重贡献,重创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推荐选拔中向为我市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二、推荐选拔的程序
  1.申报推荐。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的意见,经党组织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填写《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2)一式四份,并附证明本人主要贡献的材料及奖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和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件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附由上一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是企业法人的,附当地税务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县(市、区)、本部门、本系统推荐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名单,连同上述有关材料、证件并附推荐表电子版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电子邮箱:
wnswrcb@163.com
  2.审核预选。市委组织部对推荐名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类,并对推荐名单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选名单,交各专家评审组。
  3.专家评审。按照分类和专业特点,分别在市直有关部门分口设立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各专业评议小组,负责各口市管拔尖人才的初评工作。每个小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组长由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应注意吸收有专长、有威望、处事公正,并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组成人选由各归口主管部门提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各口评议小组要在充分酝酿、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选名单进行表决,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4.媒体公示。市委组织部对表决达到到会评委半数以上的人选建议名单,除涉密人员外,通过渭南日报等市级媒体公示7天。
  5.审定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提出市管拔尖人才人选名单,报请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并颁发《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三、推荐人选的数量与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推荐选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中旬前)调查摸底、单位推荐;第二阶段(10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审查、上报推荐人选;第三阶段(11月底前)审核预选、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及审定批准阶段。
  四、推荐应注意的事项
  1.推荐人选的获奖成果以近三年取得的为主。
  2.推荐人选应以中青年为主,自申报之月止,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或退二线)或从事其他工作者,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4.已荣获“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渭南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的,不列入推荐范围。
  5.“渭南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直接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6.推荐人选优先从市百名科技人才、市百名企业人才、市农业专家服务团特聘专家和县(市、区)管拔尖人才中产生。
  五、推荐选拔工作的要求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集中力量,对本县、本单位的人才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做到不错报,不漏报。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临时领导机构,加强指导,严格程序,力求把工作做细、做实。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要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纠,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马茜,联系电话:0913-2126497。

  附件:1.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条件
        2.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