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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省荣誉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08:35    

渭组通〔2015〕64号

关于做好中省荣誉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加快创新型渭南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渭市字〔2013〕56号)规定,现就做好中省荣誉奖励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获得国家级文学奖的个人;获得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获得陕西省技术状元、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的个人。

  二、申报程序

  1.获奖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2.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3.市委组织部会同科技、工信、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补助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抓紧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2.按有关政策规定,自2013年9月23日以来获奖的个人或集体,均可申报。

  3.申报集体须确定一名第一完成人作为具体申报人。

  4.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及电子版于7月27日之前函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邮箱:wnswrcb@163.com。

  联系人:马茜,联系电话:0913-2126497。

 

  附件:中省荣誉奖励补助申请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