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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渭南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09:49    

渭组通〔2015〕59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渭南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渭市字〔2013〕56号)和《〈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渭人才发〔2013〕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渭南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第3条、第4条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创业人才(团队)的,应为《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来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引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团队)填写《渭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见附件),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提出申请。

  2.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对符合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申请条件的,以正式文件报市委人才办。

  3.市委人才办协调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集体讨论评议,提出高层次创新人才人选名单。

  4.呈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高层次创新人才名单。

  5.按照《办法》和《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6.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年底前,将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成果及服务保障情况报市委人才办。

  (二)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团队)填写《渭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见附件),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各园区收集整理并预审后,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

  2.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对符合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申请条件的,以正式文件报市委人才办。

  3.市委人才办协调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专家组集体讨论评议审核,提出高层次创业人才人选名单。

  4.呈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高层次创业人才名单。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5.按照《办法》和《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6.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每年年底前,将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科研成果及服务保障情况报市委人才办。

  三、工作要求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严把关,积极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

  联系人:梁怀珠  联系电话:0913-2126497(传真)

  电子邮箱:wnswrcb@163.com

 

  附件:渭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