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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16:33    

渭组通〔2015〕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

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拓展工作经验推广交流方式,充分发挥好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的教育功能、宣传功能和交流功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好地为党员群众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是编写工作信息。各县(市、区)要围绕远程教育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典型事迹、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等内容,每月向省、市电教中心(远程办)报送工作信息,数量不少于5篇。也可同步向中、省、市三级远程教育部门报送信息。市电教中心(远程办)将从上报信息中择优向省电教中心(远程办)推荐,并向中组部《党员教育通讯》和《陕组信息》、《渭组信息》推荐。

  二是刊播专题报道。各县(市、区)要充分运用党建网、电视(电台)栏目、党建报刊杂志、党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专题报道,重点是本地区远程教育在管理制度、教学方式、学用结合、活动载体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迹。

  三是善用新兴媒体。各县(市、区)要加大运用微博、微信、易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的力度,及时发布远程教育工作动态,交流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

  三、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信息报送,及时研究安排信息撰写报送工作,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措施,构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全体远教干部积极参与、信息员具体组织实施的信息工作格局。

  二是建设高素质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各县(市、区)要明确1名信息宣传工作联系人,专门负责信息宣传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于6月5日前向市远程办报备(附件)。信息宣传工作联系人要坚持从本辖区内远教干部队伍中选取,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熟悉本地区远程教育工作,能及时了解本辖区的远程教育工作动态;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能力,熟悉操作计算机和宣传工作。同时,各县(市、区)要明确各终端站点管理员为基层远教工作信息宣传员,主要负责信息的采集、撰写、上报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远程办要下达工作任务,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到终端站点管理员的日常考核。做到信息内容亮点突出,报送时效及时有效,语言文字简洁凝炼。

  三是规范信息审核上报程序。信息宣传员撰写好信息后,由各县(市、区)信息宣传工作联系人进行初审,初审时,应按照“质量大于数量、内容大于形式”的原则,严把信息质量关,通过初审的信息,应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再审,审核通过的,应签字确认,签字原件要留存待查;然后向市远程办上报,也可同步向中、省、市三级远程教育部门报送。报送信息时,应在信息内容尾端附信息员姓名、信息宣传联系人姓名。如(信息员:XXX;联系人:XXX)

  四是明确信息发布形式。各县(市、区)对审核通过的信息,要及时在本地党建网、电视(电台)栏目、党建报刊杂志、党建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发布,已建立或开通手机报、APP、微博、微信、易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的,应同步发布。市远程办根据上报信息的情况,择优在市级各类平台给予发布。

  四、考核奖惩

  市远程办将每季度对各县(市、区)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汇总,年终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全年远程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2126130

  市级投稿邮箱:wnzzbycb@163.com

  省级投稿邮箱:ycjyxxtg@163.com

 

  附件: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