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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市组织工作创新奖项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5:17    

渭组通〔2015〕10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市组织工作创新奖项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激发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动力,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省、市组织工作创新奖项的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奖”成果申报工作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一年来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工作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做好成果遴选,填写《陕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先行审核把关,经部务会研究后,择优推荐上报省委组织部参加评选。
  2.《申报表》是评奖的重要依据,要求客观、准确、规范填写。其中,“成果简介”一栏填写该成果的创新动因、主要做法及实际成效,要求简明扼要、层次清楚,注重以数字和实例说明情况,字数不超过500字。“评奖依据”一栏应对照“陕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奖”评选标准填写,须注明该成果符合申报奖项的具体条件。同时,应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申报等次”和“单位意见”两栏暂不填写。
  3.实施不足一年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原则上不能申报参评;以往获奖成果继续深化、取得成效达到更高等次评奖标准的,仍可申报参评。
  4.为全面准确了解成果情况,每一项申报成果在填写《申报表》同时,须再提供经验材料,重点介绍创新点、做法及成效,要求思想深刻、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字数限3000字以内。
  5.各县(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申报的改革创新成果不超过2项,原则上应有县级以下单位改革创新成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通知和组织所管市直单位党组织改革创新成果的遴选申报工作,可申报2-3项;其他市直党(工)委限报1项。申报的改革创新成果应向基层单位倾斜。
  二、“渭南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
  “渭南组织工作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继续按照《渭南市组织工作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渭组通〔2013〕202号)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申报,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渭南市组织工作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可登陆“渭南党建网”(
http:// www.wndj.org.cn/)查阅。具体为:渭南党建网首页→站内搜索→输入“渭南市组织工作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点击“搜索”即可。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要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奖项,精心做好此次申报参评工作。所有参评材料一式2份并附相关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1月16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田杉杉
  电  话:2126485    传  真:2126487
  电子邮箱:
wnzzb.bgs@163.com

  附件:1.2015年度“陕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奖”申报表
     2.2015年度“渭南组织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3.陕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奖评奖标准(点击下载)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