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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进行分类定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4 10:3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是贯彻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加强远程教育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要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规范易行、操作简便,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来进行。
  二、分类定级标准
  按照《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组通字〔2011〕36号)提出的示范终端站点建设的基本标准:1、设施设备完善。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电信模式站点能够流畅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卫星模式站点能够接收、播放、存储、回放中央平台传送的节目,本地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配备投影仪,接通互联网。2、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挂牌上岗;管理人员经过县以上培训;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3、站点使用率高。坚持经常开放,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选播节目针对性强,预告及时;坚决杜绝“零点击”;坚决杜绝空放现象。4、学用组织有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示范站点所在乡(镇)、村应在当年“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被评定为先进单位、二类以上村或晋升档次的村。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站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三个月以上没有站点管理员;连续两个月站点“零点击”;无学习相关记录的。
  三、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按照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标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在全面了解终端站点设施设备、站点管理、学用组织和站点使用率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所有站点逐一定级。先进站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后进站点的确定上要坚持现场查看与网络监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定不能瞒报虚报,坚决杜绝情况不清不报或乱报现象的发生,确保上报情况能够真实反映我市当前站点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通过深入基层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分类定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远程办将组织对确定的后进村和先进村进行一次摸底抽查。
  4、整改提高。结合站点分类定级情况,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着力提升先进站点辐射带动水平、推进一般站点升级达标、整顿后进站点,使其规范运行。特别是后进站点的整顿要逐村形成整改方案,明确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原则上后进村的整改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市远程办将组织对后进村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5、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在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并将分类定级情况报送市远程办。
  附件: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3、《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明细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