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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远程教育学用结合“示范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9 17:39    

渭组通[2013]44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陕远办通字[2013]1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远程教育学用结合“示范课”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例要求
  1.针对性强。有明确的学习对象,教学内容紧扣群众需要、重点突出、设计合理。
  2.组织严密。教学过程组织严密,结构安排紧凑,环节衔接自然,时间分配合理。
  3.方法灵活。教学方法富有实效,运用灵活,符合不同年龄段人群思维特点,播放收看、讨论交流、实践消化相互交融。
  4.内容丰富。围绕农业、科技、政治、文化、体育等领域,集中展示全市远程教育工作成果和亮点。
   5.效果明显。通过一系列教学实践活动,参学者基本掌握知识技能要点,并能够熟练地运用到生产生活实践中去。
  二、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工作。要按照任务分配表(见附表3)的报送数量,积极策划,认真选题,4月底前将各自的选题及教学案例上报市远程办综合科审定,然后再组织进行拍摄制作。7月19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各自的“示范课”上报市远程办综合科。报送形式为每课全程视频(刻录DVD光盘)2套,拍摄能准确适时地反映学用结合工作,取景合理,转换平稳,节目画面流畅,声音清晰,亮度、响度适中,还原性好(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视为无效作品);附教案一份(含电子版),教案形式见附表;填写《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结合“示范课”评选活动登记表》(见附件2)。
  三、评选表彰
  评选工作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县(市、区)初评筛选。组织站点管理员人人参与,都撰写“示范课”教案,进行试讲,县(市、区)组织部对“示范课”进行讲评,以此提高站点管理员的教学管理能力,并从中评选出能代表各自水平的“示范课”,上报市远程办综合科审定后,组织拍摄制作。二是市委组织部进行评选表彰。市远程办邀请专家采用现场观摩评、观看视频课件评等形式进行评选,评选出远程教育“示范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以市委组织部名义进行表彰奖励。被评为市级一、二、三等奖的“示范课”将上报省远程办,参加全省“示范课”评奖。


  附件:1、关于×××××××××的教学案例
     2、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结合“示范课”评选活动登记表
     3、各县(市、区)参与评选市级“示范课”任务分配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