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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1 14:15    


渭组发[2013]35号

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高新区、经开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了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5月22日(星期三)至5月24日(星期五),三天时间。
  二、分组安排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分三组开展,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李刚拴  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指导组组长
  成  员:由组长从所在单位抽调2人
  督查对象:
  1、市委第一至五调研组;
  2、县(市、区):临渭区、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3、市直部门(23个):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检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办、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渭南日报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经(招商)局、市教育局。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张旭斌  市委督查室主任,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副组长
  成  员:由组长从所在单位抽调2人
  督查对象:
  1、市委第六至九调研组;
  2、县(市、区):韩城市、合阳县、澄城县、大荔县;
  3、市直部门(23个):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文物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梁顺利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副组长
  成  员:由组长从所在单位抽调2人
  督查对象:
  1、市委第十至十三调研组;
  2、县(市、区):华阴市、华县、潼关县、高新区、经开区;
  3、市直部门(23个):市信访局、市煤炭局、市工信局、市人防办、市农发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地方志办、市政府研究室、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盐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侨联、市工商联。
  三、形式内容
  采取听、看、访、问、议等形式。听,召开汇报会,听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汇报内容:一是调研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同时报告市直各相关部门到本县(市、区)开展调研的总体情况;二是调研中征求到的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三是下一步进行专题调研的重点和工作打算。看,查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文件、讲话、照片等相关资料;访,随机深入基层和机关走访抽查;议,对督查对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通报,对下一阶段调研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对本县(市、区)和本部门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
  2、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书面汇报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各县(市、区)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各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参加汇报会的人员范围:县(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4、汇报会结束后,将汇报材料交督查组一式三份带回,同时将汇报材料电子稿发指导组电子邮箱:
sjwxkb@163.com
  5、请市委各调研组联络员将本组调研中收集的问题归类后,反馈给相关县(市、区),并将反馈情况于5月24日下午送指导组。(联系人:李健,电话:2126456)

 

中共渭南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