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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党员信息库和县(市、区)领导干部信息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6 17:21    

渭组通[2013]68号

关于对全市党员信息库和县(市、区)领导干部信息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党(工)委,各中省驻渭单位党委:
  按照《2013年全省组织系统信息管理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5、6月份对全市党员信息库和县(市、区)领导干部信息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党员信息库检查范围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党(工)委和中省驻渭单位党委。
  领导干部信息库、干部人事档案检查范围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二、检查内容
  (一)党员信息库
  1、统一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软件;
  2、 信息库建设有专人负责,建库人员计算机操作、软件应用能力达到要求。
  3、配有信息库建设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的配置及运行状态达到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
  4、信息录入和维护数据准确、规范、及时,入库率达到98%以上。对新增加党员信息情况进行认真录入,并对转出、死亡、出党等情况进行核实、更新;对新建、改建、撤并的党组织,做到及时更新党组织管理系统信息。
  (二)县(市、区)领导干部信息库
  1、信息库与“大组工网”接入设备、网络和线路符合标准,领导干部信息库的运行安全。
  2、随机从信息库输出30名干部信息审核表,比对干部档案查看干部履历、“三龄一历”,做到全面准确。
  3、信息库日常系统维护和信息更新及时。
  (三)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
  1、具备独立的干部档案室,有专人负责干部档案工作。
  2、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健全。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归档档案材料,并对收集归档材料鉴别准确,手续完备。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须排列有序、层次清楚。
  4、建立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机制,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程序规范,干部“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真实准确。重点抽查部分重要岗位干部人事档案。
  三、检查方式
  1、自检自查:各单位要对照党员信息库、领导干部信息库建设和维护以及干部人事档案改版的最新要求,完成对本单位、本系统三项工作的自查工作,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
  2、实地检查:主要采取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意见反馈: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员信息库、领导干部信息库建设工作。未完成建库工作的单位要尽快制定方案,高质量建设干部信息库。已完成建库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领导干部信息库和党员信息库的数据采集、维护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完毕后,随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各管档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文件要求,提早安排,制定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做好文件改版后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