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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7月份进展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7-10 09:40    


关于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7月份进展的通报

528个新建改建场所已开工,198个新建改建场所已完工
澄城县、经开区仍未动工,蒲城县、合阳县财政配套没有落实 

  截止7月底,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及改建累计开工528个,竣工198个。其中新建开工254个,竣工59个,占到全市新建任务的46.5%;利用原有场所或其他房舍改建开工274个,竣工139个,占到全市改建任务的37.7%。全市共落实建设资金6504万元,其中县(市、区)财政投资4387万元,援建单位投资531万元,乡村自筹资金1503万元,社会捐助资金52万元,县级党费补助31万元。
  总体来看各县(市、区)都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落实资金,制定方案,尽早动手,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县(市、区)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进展缓慢。白水县、大荔县、华县、临渭区都能抓紧动快,及早谋划,全面铺开,工程进展较迅速。其中白水县落实建设资金555万元,新建开工52个,改建开工29个,已建设完成79个,完成任务的比例和进度位列全市第一。而澄城县和经开区开工率均为0,韩城市、富平县和华阴市开工率均不足20%,严重影响了全市进度。二是部分县市财政投资严重不足。截止目前,县级财政投资较好的有临渭区1804万元、大荔县576万元、华县500万元,均达到每个新建场所财政投资10万元以上的要求;蒲城县、合阳县至今仍未落实财政投资,富平县24个新建场所仅仅落实投资12万元,远远达不到市上要求;华阴市43个新建场所,财政投资215万元,但乡村自筹资金达到457.8万元,是县级财政投资的2倍多,不符合市委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县级财政投资为主,不给乡、村增加新的债务”的有关要求。三是作风不实。个别县(市、区)前期调查摸底不认真,对本县(市、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每次上报数据前后不一,出入较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附: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度统计表(截止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