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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开展效能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 11:50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开展效能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开展效能考核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开展效能考核工作的意见

  为了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决定在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效能考核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依据中省关于加强机关内部平时考核及市委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排查活动的有关精神,以“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干部平时考核,分级开展工作讲评,构建奖优罚劣机制,实施奖优、治庸、罚懒、究责,切实扭转市直机关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现象,引导、约束和激励广大干部更加注重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促使市直机关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争先创优、相互赶超的良好态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激励的原则。效能考核紧扣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这一主线,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既要看结果,更要重过程,既要突出正面激励,又要注重鞭策后进,注重在干部个人不断都有新进步、机关工作不断都有新成效、基层群众评价不断都有新提升上出新招、求实效,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按照科学、管用、便捷的思路,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根据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和干部岗位分工的特点,实行分级考核。各个层次的考核要科学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从严从实,全面推进。
  3.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将效能考核的内容、方式、过程、结果全程公开,既严防避重就轻、华而不实,又避免暗箱操作、随意评格,做到客观公平。要建立外部监督评价机制,注重吸收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代表参与监督和考评,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三、考核方式
  这次效能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市级党政群机关及直属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参照确定考核对象和办法。效能考核中推行三项工作制度:
  1.落实工作记实制度。市直机关内设机构和干部要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工作记实作为效能考核的基础依据。市直机关内设机构建立工作记实制度,坚持按月记录阶段性工作计划、措施、目标任务进展及内部自身考评等情况。机关干部严格落实个人工作记实,采取日记或周记的方式,详实记载个人出勤到岗、工作任务完成、服务承诺兑现、急难险重或突发事件处置表现、失职失信行为、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投诉事件和所受表扬奖励等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开展智能化工作记实。建立工作记实分层审阅制度,主要领导要经常随机抽查,分管领导要逐月对分管内设机构工作记实进行审阅,内设机构负责人要逐周对分管干部个人工作记实进行审阅。市效能考核工作主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集中阅评和展评通报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
  2.推行工作讲评制度。全面推行以干部个人自评、领导干部点评、干部大会讲评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大讲评活动。干部个人自评:即干部个人结合工作记实,坚持每周对自身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作出自我评价。领导干部点评:即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坚持每半月召集所属干部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对干部工作任务进展落实和工作记实情况逐人点评,并作出等次评价;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分管工作点评会,主要对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并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分管干部作出等次评价。干部大会讲评:即市直机关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讲评大会,重点就本单位干部履职情况摆问题、查不足、剖原因、添措施,并结合讲评情况,采取有效方式对干部个人作出等次评价。以上层次的工作讲评可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要设定对应的评价标准和分值,避免“模糊评价”和“好人主义”。
  3.实行定期评定制度。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记实、平时考核等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对每名干部作出等次评定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的等次评定根据各自分管科室(单位)的效能考核情况由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决定。干部季度效能考核等次评定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窗口单位要结合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服务对象评价结果应在干部季度效能考核中合理设置一定比重。市直机关要坚持每半年对效能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市效能考核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全市效能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公开通报,并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效能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和优秀个人。
  四、结果运用
  一是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改变惯用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模式,加大季度效能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干部季度效能考核结果要占到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80%以上的权重,季度效能考核结果有一次为较差等次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评选资格。实行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增减机制,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效能考核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增加到20%,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效能考核工作开展较差的部门,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减少到13%。
  二是与物质激励相挂钩。市上将部门单位干部年终一次性奖金统一调整为效能考核奖励资金,并按照干部职工季度效能考核等次分别给予奖励。对季度效能考核中的优秀、良好等次分别按照每人每季度1000元、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季度效能考核优秀、良好两个等次人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应考核总人数的70%(其中优秀人选比例不超过15%)。推行效能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从2014年起,改变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平均分配的做法,推行相应等次的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发放机制,对一年中季度效能考核有两次以上为较差等次的干部;取消享受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资格。市级部门及部门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季度效能考核奖金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发放方案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审核。
  三是与干部选用惩戒相挂钩。对效能考核中的优秀干部在各类先进推荐评选中优先倾斜,在各级后备干部推荐确定中优先提名,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时优先安排,在干部选用、竞争上岗、公开遴选时优先考虑。对效能考核处于较差等次的干部,采取公开通报、提醒教育、警示谈话、停职学习、岗位调整等措施,警示惩戒,帮助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全面启动效能考核工作。市上成立效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指导全市面上工作开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督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担当、带头参与,在全市迅速形成主要领导案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领导带头做表率、每名干部齐参与、部门之间争相比的良好格局。
  2.强化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根据市上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做到“四落实三防止”。四落实即活动方案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推进措施落实、工作经费落实,三防止即防止活动简单化、防止活动形式化、防止活动庸俗化。要定期召开专题研判会,开展“回头望”,确保效能考核工作始终不松懈、不偏离、有特色、见实效。要按照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的思路,鼓励大胆创新,积极借鉴外地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丰富效能考核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3.做好宣传报道。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形式,多渠道、深层次、广范围宣传报道效能考核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和考核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通过设置展示牌、曝光台,组织开展服务承诺、挂牌上岗、群众评议等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评价和监督,确保效能考核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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