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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五好标准”提升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队伍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17 13:29    

  白水县为扎实做好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队伍管理,通过执行“写好工作日志、做好谈心谈话、干好业务工作、记好日常考勤、评好工作实绩”五好标准,促进全县16名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写好工作日志。要求选派人员对社区党建、城市基层党建、居民小区党建的工作情况做到日日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定期汇总、定期上报;选派人员要与群众融为一体,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每季由街道(镇)党委分管领导调阅签字核实,每半年由县委组织部调阅,手册记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做好谈心谈话。建立“两级谈心”机制,选派人员每月与街道(镇)党(工)委分管领导面谈两次,汇报工作开展、思想建设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同时选派人员深入群众中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与社区“两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助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发展。
    干好业务工作。对选派人员实行目标管理,由街道(镇)党(工)委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各社区选派人员作出履职承诺,扎实办实事。街道(镇)党(工)委结合机关干部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定期对选派人员驻社区工作考勤、工作汇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定期通报。
    记好日常考勤。选派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并要求在因事外出上完善请休假制度。选派人日常考勤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驻社区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20天、每月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外出开会、培训、联系工作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选派的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月考勤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社区党组织公章),选派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月考勤表由镇(街道)包联领导签字盖章,次月10日前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并加盖党(工)委公章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评好工作实绩。把选派人员在促进社区特色党建工作发展、党建联合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进的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细则。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选派人员考核优秀的,评优树模时优先考虑,对考核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工作,影响社区工作开展,且在居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立即免职或解聘,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任辉 牛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