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党员干部教育 >自身建设 >

潼关县:“四个强化”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9-03-04 15:45    

  潼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两个维护”,突出“四个强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协助县委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提升制度实效,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纪不严等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落实下去。目前,实施党内问责1起。

  强化“四风”整治。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规范线索管理,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持续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公布举报方式、宣讲政策等方式,进一步营造严肃整治的浓厚氛围,全县700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了绝不违规收送礼金个人承诺书,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4笔3.5万元,查处借操办个人事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1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正党风、转作风、树新风,查处学风漂浮问题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

  强化“五个专项工作”。严格落实“五个专项工作”线索移送机制,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纪法衔接和移送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寸土不让,久久为功。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查处涉黑涉恶问题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强化自我监督。加强机关党建,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打造政治过硬的党内“纪律部队”。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抓好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