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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切莫让“留痕”流于形式

    发布时间:2018-08-27 17:30    

  “痕迹管理”本身是一种促政策落实、抓工作督导的动态管理方式,也是一种求真务实、强化记忆、自我对照的工作方式。但是在实际调研中却发现,部分基层干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随时准备的各类台账、日志、考核记实簿、履职手册等就有十余种;有些扶贫干部进村入户要刷脸签到、手机定位要上传、填写扶贫日志,与扶贫对象合影要贴在扶贫手册上;也有些干部沦为“微信工作群奴”,置顶的工作群多达数十个,群内看通知,上传每日必报,保持开机随时待命……这些为了痕迹而刻意留痕,看似忙碌,实则把大量时间花在无用功上的新形式主义正在侵蚀着我们对于工作真实性、有效性、科学性、严谨性的把握。

  过度留痕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主义。原本是一部“好经”的“痕迹管理”,到了一些地方,却本末倒置,不可否认,有些工作确实需要留下 “痕迹”,但是过度留痕,就会出现形式主义的歪风。“工作留痕”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工作脉络、复盘工作得失、提高工作水平的。但一些领导干部要求的“工作留痕”却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重过程、不重结果,只看材料,不看实情,使得“工作留痕”捐本逐末;在信息化管理中,就成了凡事要“有影像”“有定位”“有记录”。这种处处留痕的新形式主义实际上就是疏离了上级与下级,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工作留痕不等于工作扎实,无用痕迹、片面痕迹、经过修饰裁剪的痕迹的敷衍工作方式我们要坚决反对。

  用形式主义来应付形式主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当所有的上级部门都要求工作“留痕”,问题的性质就有些变了,基层干部在忙着留痕的同时已经没时间集中精力去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只得上演工作摆拍图、盲晒工作效果等浮夸秀。同时,人民群众无法得到实惠,埋怨干部不作为,使得好的政策无法发挥实用,长此以往不但会激化矛盾,也不利于基层工作开展。对于上级干部而言,只是注重来自基层的“纸上谈兵”,而缺乏实际调研,就会造成假对空,空对虚,在制定政策时就有了水分,跑偏方向。

  明确目标,找准痕迹管理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摆脱工作学习中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有利于基层工作从浮躁转向务实,从埋头搞资料转向切实解决群众困难。首先树立重管理轻痕迹的意识,把一些必须要留痕的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删繁就简,最大限度简化记录类型和内容,减少工作量,多干“实在事”,让“留痕”变为“留效”。其次,要对各类工作进行清晰定位,明确哪些工作痕迹只需要照片或会议记录,哪些需要体现工作的计划、实施和结果,针对各类资料整理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类固定模式对所有工作内容复制粘贴。

  优化考核,注重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在设置留痕要求时要能切实有效,在目标考核中要能充分考虑基层工作的具体情形,切莫苛求一些“很难达成”的效果。考核工作时,能够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反映问题即可,要让我们的干部真心诚意地记、直截了当地干、大刀阔斧地改。同时,检查工作不能以书面痕迹为全部依据,要深入田间地头,多一些实地走访,深入群众,了解我们干部的真实足迹和群众的真实需要,注重基层群众口碑和工作落实的参照,不单纯搞痕迹工作。

  痕迹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在具体应用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精炼的留痕方式,用细致的实践代替精致的留痕,实现用最优的途径、最少的环节达到最佳的效果。(严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