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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为纲筑牢“好干部”理论基石

    发布时间:2015-12-24 10:18    


  修订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载体,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肩负领导责任,知识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工作水平、领导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学习不只是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一般性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和党的执政职位的巩固问题。”
  领导干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者和推动者,对新《条例》应当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聚焦问题认真思考,先把原文读“薄”,做到心中有框架,再把措施想“厚”,做到心中有清单。深入把握新《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领会依法治教思维,严格按照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还要结合学习新《条例》,逐条梳理问题,通过及时落实、积极探索、全方位联动、多方面配合,才能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条例》突出强调以德为先、注重能力,把育德放在第一位;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突出“三严三实”要求,强调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促进干部养成良好学风、作风等等,都是围绕如何培养造就好干部提出的具体规定和措施,通篇都贯穿了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条主线。
  “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将会不断涌现,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条例》的颁布恰逢其时。作为领导干部,本身就是组织和群众对其综合素质的一种肯定。但是,“昔日之得不足以自矜,今日之成不容以自限”,必须坚持以《条例》为纲,时常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了解新事物、学习新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潮流、适应工作需要,才能在学习中获得前进的动力,以学习促发展、以学习促创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需要,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努力做到“才能胜其任、言能达其意、书能成其文”,继而达到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的目的,为干好各项工作筑牢基石,努力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