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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国企“疗伤”一剂“良方”

    发布时间:2015-09-24 14:31    


  据《人民日报》9月21日报道,中办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中办这一文件的出台,正是为国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指了方向、出了主意、定了标准。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行事风格与党风党纪背道而驰。中央通过专项巡视也发现,有些国企权力寻租、以权谋私问题严重,一些亲属子女围着企业转;还有一些国企的个别干部,以改革为名,打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旗号,贱卖贵买、予取予求,侵吞国有资产如探囊取物。这些个“怪象”,致使国有企业受到严重“创伤”。就拿2014年中国百家公司跻身世界500强来说吧,其实统计数据显示,500强企业中有50家公司在2013年出现亏损,中国就占了16个,且全为内地国企,国企“大而不强”的“伤口”暴露无遗。
  有“伤”就要“治疗”,“疗伤”就要找准“症结”。那么“症结”究竟在哪呢?主要是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出现了弱化,难以形成有效监督。《若干意见》“对症下药”,提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疗伤”开出一剂“良方”。
  “良方”自有“良药”。坚持党建与国企改革同谋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等等,“多味药剂”同时施治、同时作用。我们坚信,不长时间,国企定会“药到伤除”“健康发展”。(张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