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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雷经天的“严与实”

    发布时间:2015-09-01 09:03    
   
  近日,观看了电影《黄克功案件》,影片根据1937年发生在延安的真实事件改编,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成而枪杀16岁女青年刘茜,黄克功少年时代就参加红军,追随毛泽东经历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如何处理这样一位打过仗、立过功、负过伤、流过血但犯了法的红军高级干部,在干部和群众中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大多数人认为,应严肃军纪,杀人偿命;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黄克功是老资格红军,多次负伤,曾对革命有功,可作免死判处,让他戴罪立功。电影可以说是党史解密:陕甘宁边区审判长雷经天顶住压力,采取民主判决的方法认真审理案件,最后当庭判处这位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死刑,树立了党的法纪与威信。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片中雷经天与黄克功乃长征路上的生死之交,但在法理与人情之间,雷经天在给自己判处了使用‘特权’的死刑;判处了情感用事的死刑;判决等待上司意见、不想独立审判、怕承担责任的死刑之后,含泪在黄克功的死刑判决书上按下了手印。雷经天给自己判处的“三个死刑”,体现了共产党人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优良传统。
  在黄克功案件审理中,雷经天同志的“严”,表现在敢于自我净化、勇于自我革新,面对朝夕相处、出生入死的老战友,自觉清除“使用特权”、“感情用事”的陈腐落后的思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没有因为黄克功的地位、身份而网开一面,即便立有战功,犯了罪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和惩罚,树立了党和人民军队在群众中的威信,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雷经天同志的“实”,表现在他坚持自我完善、不断自我提高,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勘误纠错、校正言行、知过则改,不怕“丑”、不怕“痛”, 敢于动真碰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以雷经天同志为榜样,要有“向自己叫板、拿自己开刀”的觉悟、勇气和毅力,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整改落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这既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每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王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