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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创新方法实现干部考察考核“四位一体”

    发布时间:2017-06-28 14:38    
  一是严格任职前考核。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从严审核干部档案,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仔细核查。联合公检法、卫计和纪检部门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计生和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倒查机制,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抓好平时考核。按照《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把干部履职、上班在岗、参会到会、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明察暗访及“两学一做”、“基层组织建设年”、干部驻村等重点工作纳入干部平时考核考察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是完善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主要包括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次评定等程序。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级别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是注重实绩考核。结合我县三项活动开展情况,聚焦“追赶超越”,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可评可比可衡量”原则,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追赶超越“月通报、季点评”制度,把月通报、季点评、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与落实“三项机制”有机结合,用好考核结果,做好负面清单台账管理,不断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梁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