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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三定三严格”加强村干部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2012-10-31 10:27    

  “三定”即定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由街镇党(工)委根据日常考核记载、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由街镇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年初分村下达,年底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定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分共性目标任务和个性目标任务两大类,共性目标由街镇党(工)委统一下达,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个性目标具体包括当年要解决的问题、办哪些实事等,由村“两委”协商确定后张榜公示并报街镇党(工)委备案。定考核程序。考核按照召开村级考核大会、公开述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最后由街镇党(工)委根据平时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目标任务考核得分所占百分比计算出考核得分。
  “三严格”即严格考核纪律。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一经查实,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严格考核标准。考核格次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确定,得分90 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干部,80-89分(含 80 分)的为称职干部,60-79 分(含 60 分)的为基本称职干部,60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干部。严格兑现奖惩。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村干部绩效报酬基数的150%、100%、50%发放绩效报酬,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村干部,由街镇党(工)委劝其自行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