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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扎实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双向述职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5 11:39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加强党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潼关县七步走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双向述职评议”工作。

  一是向本级党组织述职,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获得通过后向县委常委会述职。二是基层党(工)委书记就个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项述职。三是县委各常委、部分党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不清楚事项向述职人询问,由述职党(工)委书记进行解答。四是县委各常委和部分党代表对述职对象履行党建责任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提出书面意见。五是专项述职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述职党委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对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六是根据县委常委会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情况,对述职党委书记作出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七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评议结果。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集中检查、派出督查组等形式,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下次述职评议时,专题汇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监督。(王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