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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四举措”创新干部品德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9 16:48    

  近年来,白水县在实践与探索中建立干部道德品质考评体系,研究了考核结果运用形式的多样化,但就目前的状况分析,干部道德量化考评的完善还需长期的实践探索和深入的理论研究。从白水干部选拔任用的现状来看,通过“四项措施”着力创新干部品德考核工作。

  一是构建干部品德考核评价指标,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需要。构建干部道德量化标准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需要,对干部实绩的考核,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选拔使用导向的客观要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也是有效促进干部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构建干部道德量化标准,能够强化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的认知。

  二是规范干部品德考核的方法,有效解决干部品德考核的困境。构建干部道德量化标准,规范考核方式,能有效破解干部道德考核的困境;干部的品德考核主要采取上报总结、跟踪考察、结果印证、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通过对考核对象各方面情况的分析,结合考核对象的一贯表现,对领导干部分别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考核结果。

  三是综合分析品德考察考评结果,让“德”体现在干部管理上。我们在多次的干部选拔任用中采取干部品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把干部德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以及奖惩、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注重品德的测评,对在德的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综合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情况,将干部列入后备人选库,适时予以使用。在德的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良好”等次的干部,要进行重点培养和管理;在德的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干部,通过书面通知、组织约谈等方式进行“临界”提醒;在德的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差”等次的干部,视具体情况给予调整或诫勉谈话。

  四是建立试行干部品德监督员管理办法,扩大干部品德监督范围。根据干部品德监督员的试行管理办法,聘请18名干部品德监督员,采用暗访的方式,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或单位服务窗口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直接向有关单位领导了解、质询干部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情况;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建立固定联系对象等形式,多途径听取和收集干部思想品德建设方面的情况。(白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