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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01-14 15:12    

  近年来,大荔县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三点三线”标准,采取“七公开一测评”的办法,建立了“多主体推荐、全方位考察、择优任用”的选人用人制度,拓宽了发现、识别和选用干部的渠道,确保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的落实,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在提名环节实行“七公开一测评”,扩大民主,提高推荐工作透明度

  为积极拓宽选人渠道,确保民主推荐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真实可靠,采取领导干部推荐、组织推荐、有关会议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将推荐提名公开化,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围绕提高干部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把“七公开”作为推荐提名干部的前提,全面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七公开”即:公开空缺职位、推荐职级、公开选拔条件、公开提名方式、公开工作步骤、公开纪律要求、公开监督方式,做到选拔标准群众知晓、人选条件群众明白、工作流程群众清楚、推荐结果群众心里有底,让干部群众清楚为哪些职位选人和选什么样的人。“一测评”即:在民主推荐时,同步进行推荐风气测评,了解干部对推荐工作的总体评价,鼓励干部职工大胆揭发拉票贿票的具体人和具体行为,让拉票者没有市场,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让干部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推荐出来。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处,在大荔党建网站设立干部监督信箱,畅通群众监督干部选任工作渠道,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二、在选拔环节坚持“三点三线”标准,全面了解,从实践看干部德与才

  为了客观准确地考察识别干部,坚持用“三点三线”标准考、选、育、用干部。首先是把握基点,坚守“底线”。把干部改进作风,走群众路线,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中的履职尽责作为“基点”和考核“德”的主要途径,教育干部要有最起码的“责任心”,要守住最基本的“底线”。其次是突出重点,巩固“中线”。把干部明确发展思路,认真做好中心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作为“重点”和考核“勤”的重要标准,教育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要巩固最关键的“中线”。第三是创新亮点,提高“上线”。把干部在重点工作中的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作为“亮点”和考核“能”的主要标尺,教育培养干部要有积极的“进取心”,要提高最重要的“上线”。县委根据推荐情况,把干部的“德行”、在群众中的“口碑”作为重要标准,参考年度考核结果,综合平时掌握及群众反响,以及干部在重点工作、具体问题和急难险重面前的现实表现,对于乡镇干部,征求党委对人选的意见,听取包联乡镇县级领导的意见;对部门干部,征求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听取分管部门县级领导的意见;对党政正职,听取人大、政协领导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让“圈内圈外”意见实现相互印证和有效互补,形成了让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良好环境。注重选拔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选用长期在基层工作,并在艰苦环境下得到实践锻炼的干部,形成了“凭德才用人、凭实绩用人、凭公论用人”的良好导向。“三点三线”标准推行以来,先后选派120余名后备干部到信访稳定、三城联创、招商引资等一线岗位锻炼,48人得到提拔使用,形成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任用环节实行“四看”,好中选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人选酝酿前,我们将平时考核、实绩综合考察和任前考察结果综合起来,科学分析考察结果,根据职位要求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对拟任人选进行综合评价,一看测评结果,掌握群众基础;二看个性特长,了解适岗情况;三看工作实绩,衡量能力大小;四看廉洁自律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在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前,坚持书记办公会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调配方案,确保把干部用在合适的岗位上,“四看”使干部上者服众、下者服气,使票决走出了“凭感觉、凭印象投票”的误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岗相适。通过推行“多主体推荐、全方位考察、择优任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一大批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近年来,有23名副职因实绩突出被提拔为党政正职,有9名实绩突出的党政负责同志被市委考察任用,充分体现了看实践、重实绩、凭德才的用人观,体现了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准则,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促使干部切实将心思和精力用到谋工作、促发展上,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实现了干部选拔任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干部选拔任用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了有益的启示。

  一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强化民主推荐,确保真实准确。按照单位情况、拟推荐职位情况,以提高群众知晓率为准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提高推荐提名的针对性和准确度。在程序的设计上,要把扩大民主与保证质量有机统一起来,把推荐环节和考察环节有机衔接起来,使组织推荐意见与民主测评结果相互印证,会议投票推荐结果与个别谈话情况相互印证、民主推荐结果与民主测评结果相互印证,做到既尊重民意、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因岗择人、人岗相适。

  二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强化全面考察,在实践中看干部德才。健全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等,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修改、完善,基本形成了分类考核、分别排队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的整体运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实现了以绩效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的,在实践中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同时,注重在考核中选拔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干部,真正做到了对优秀的重用,对有潜力的培养,对落后的鞭策,激发了党政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群众公认,认真落实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凡是提拔的干部都要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对群众公认程度不高,支持率低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同时,对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进行公开,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和民主推荐结果向参与推荐的干部群众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和考察组成员向有关单位和干部群众预告,票决结果在县委常委会上当场公开,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让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清楚怎样选人和选了什么样的人。(刘华刚 王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