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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

    发布时间:2014-01-29 11:40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近日,合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专项清理工作分为摸底自查、集中清理、督促检查三个阶段。截止1月底,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中从其他单位借用的在编人员一律返回原单位工作,擅自聘用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清退,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确实因阶段性或区域性中心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结合“四风”整治活动,全县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好现有在编在岗人员的作用,切实改变以往动辄以人手不足为由随意借用人员的做法,建立规范的人事秩序。(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