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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严格程序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发布时间:2014-05-14 17:04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近日,大荔县结合实际,对规范借调人员工作进行了重申,明确规定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程序和纪律。

  严查借调情况。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借调进或借调出的工作人员,要求各单位自行纠正,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严格借调程序。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单位,书面征求被借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征得同意后,填写审批表,并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工作移交。

  严肃借调纪律。对自查整改工作态度消极、不及时抓好落实,瞒报、漏报、不报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责任。自查整改后,仍未回原单位的借调人员,一经查实,视作旷工处理,暂停职务(职称)和工资晋升、年度考核不予备案。(路鹏 罗辉 潘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