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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百名优秀年轻后备干部 下基层接地气墩墩苗

    发布时间:2014-06-04 16:56    

  为进一步丰富部门年轻干部阅历,促使年轻干部开阔视野、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快速成才,探索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白水县创设载体,搭建平台,坚持规模培养,注重实践历练,在全县县级各部门遴选百名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充实镇(办)力量,接受一线实践锻炼。

  严格标准选优。严格按照干部推荐条件,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在全县选派一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干部身份;35周岁及以下的年轻干部;近两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能够坚持在基层工作,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事业心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镇(办)力量。   

  强化管理压责。下派干部年度考核由下派单位根据本人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复。批复结果抄送原单位和人事部门。干部锻炼期间的行政、工资关系、编制和福利待遇不变,享受下派单位工资外的福利待遇,组织关系转入下派单位,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原单位对其不得分配工作任务,不得代办本单位业务,不得干扰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工作岗位。有关下派干部事项的调整,须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如果原单位推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方案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下派干部纳入全县后备干部管理,每年县委组织部跟踪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今后组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干部挂职期间业绩特别显著、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满一年后可以提拔;满两年结束后,按照注重基层一线经历的干部选任要求和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优先提拔使用。

  严明纪律克难。该县本着“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充实镇(办)力量,锻炼年轻干部。同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严明组织工作纪律,顾大局,识大体,自觉服从县委县政府决定,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优秀年轻干部的筛选推优工作。对消极应付或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取消单位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经单位推荐、组织部审核同意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搪塞逃避,要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对拒不服从组织调配、经教育无效者,予以停发工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李红兵 邓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