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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干部要向新《条例》五条标准看齐

    发布时间:2014-09-22 16:07    

  新《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明确了新时期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为选人用人划定了科学依据。

  坚定信念是好干部的精神灵魂。真正的好干部,始终把对理想信念的教育和世界观的改造放在第一位,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首要标准,信念缺失就如同精神缺“钙”,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补“钙”。

  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工作职责。真正的好干部,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价值取向和衡量尺度。

  勤政务实是好干部的立身之本。真正好的干部,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和群众期待解决的问题上,

  在工作中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务虚功、不做表面文章。

  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肩上责任。真正好的干部,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化解矛盾上勇于负责、在解决问题上敢于担当,担当的大小、责任的轻重,体现一个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

  清正廉洁是好干部的基本要求。真正的好干部,在物欲横流面前始终保持恬淡宁静的心态,在腐败面前能恪守“清廉”,干部的清正廉洁事关政府形象,有能力的干部,就必须管住自己的手脚。

  (程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