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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磨好狠抓工作落实的督查“利剑”

    发布时间:2019-08-05 19:26    

  为全力做好新时期组织部门督查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白水县委组织部力求创新实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量体裁衣”制定督查计划。推行“1+2”工作法,“1”是指坚持一个出发点,即以中心工作为主线,重点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领域,紧紧围绕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分级分类制定督查计划;“2”是指两个落脚点,即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和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严格对标上级“为基层减负”要求,按照“确有必要、能减尽减、统筹规范”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将组织工作各领域督查进行有效整合,为督查计划“瘦身”,实现形式上控量减数,内容上提质增效。

  “推陈出新”明确督查方式。突破传统方式,采取逆向思维,运用“自下而上”的督查方式,动真碰硬,真督实查,深入扎进工作一线,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症结,抓住积弊关键,准确开出诊疗“药方”;坚决向层层督查说“不”,统筹整合各种督查检查,加强横向和纵向上的统筹协调,数量上做减法,质效上做乘法,确保“督见成效、检明对错”;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落实、推进情况,设置专职督查员,进行全程督办。各类督查不再“单打独斗”,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作用,实施联合督查,协调联动,“收拢五指,握成拳头”,集聚督查工作强大合力,真正让顽瘴痼疾无处藏匿。

  “善始善终”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运行程序,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督查工作定期督办机制,转“一次性”督查为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开出督办单,要求各责任部门按已落实、正在落实、未落实三种情况逐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把督查工作和党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真正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工作导向。(卢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