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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四注重” 严把选人用人关

    发布时间:2017-06-20 10:33    
  一是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始终着眼在基层一线培养、选用干部。明确规定,凡提拔任用或向上级推荐干部优先考虑具有镇村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部门或镇党政正职的还必须具有3年以上镇村工作经历,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踏实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是注重发挥“三项机制”的作用。制定出台了《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选人用人,匡正干部选任风气的重要举措,将平时考核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进行记实登记,建立干部日常管理“负面台帐”,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淘汰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三是注重在“回原籍”“第一书记”载体活动中识别干部。为全面了解干部真实情况,结合干部“挂职”、“回原籍”、“第一书记”以及精准扶贫等活动,在干部考察时,除《条例》规定的必经环节外,还需到本人原籍村实地了解帮助村上调整产业结构、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到信访部门了解协助镇村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情况,到干部挂职村、扶贫村了解进村入户、协助村上开展工作情况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以及两次被约谈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四是注重在发展中选用干部。紧扣“三区”建设、“四化”发展和县委、县政府四个《决定》十一项《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发展中培养人才,储备干部。先后选派优秀干部赴西安经开区挂职学习,选派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城市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锻炼,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到领导岗位。(梁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