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干部工作 >干部监督 >

华阴市监督管理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

    发布时间:2017-06-15 08:32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近日,华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全市率先配套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的意见》。
  据了解,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为科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任务是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为核心,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树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到廉洁从政,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各级纪委(纪检组)担负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电话、网络、短信、信访等社会监督平台作用,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特别是配偶的联系沟通,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四知网、党建网、微信等新媒体力量,引导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对“八小时以外”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委和组织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讯员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