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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强化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考核

    发布时间:2017-05-18 08:35    
  为充分调动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履职积极性,澄城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考核的办法,为助力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合理设定考核内容。结合驻村任务和工作职责,将第一书记的考核内容确定为工作实绩、在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九个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率情况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基层组织建设、美丽镇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村干部重点考核本村村级班子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社会稳定、贫困户脱贫程度和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内容。考核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召开述职测评会等方式进行。
  区别制定考核方式。第一书记实行分级分阶段考核。日常考核主要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联合进行。其中日常考核和半年考核必须走访一定比例的农户、贫困户,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要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和贫困户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村干部进行百分制考核。工作绩效占60分,民主评议情况占40分。工作绩效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履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民主评议根据干部述职情况,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量化为具体分值。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优化考核结果运用。挂钩个人年终考核。第一书记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受派出单位优秀名额限制。村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发一定比例绩效补贴,不称职的,将予以扣除。激励奖励优秀干部。每年“七一”前夕,县委组织部将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第一书记,进行宣传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对考核优秀的村干部,镇(街道)党(工)委将适当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上级党组织评优推先的依据。问责追究失职干部。对未按规定驻村或履职能力不强、群众反映较差的第一书记,县委组织部将对其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召回撤换,三年内不予提拔使用,是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对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村干部,镇(街道)党(工)委将进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王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