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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坚持推行五项制度加强干部监督

    发布时间:2016-03-10 17:38    

  近年来,韩城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民主、透明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任前鉴定制度。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计生鉴定,全方位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二是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7天公示制度。公示期满后,如果群众意见较多,经过组织考察确有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如果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才能正式任用;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调整后,都要与调整的干部进行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开展;四是坚持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就年度个人婚姻变化情况、出入境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及从业情况、本人收入和房产及配偶子女的创业情况等共计14项内容予以报告。五是加强干部离任的审计工作。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都进行离任审计。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董燕茹 程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