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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三步走”抓实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19 10:02    

  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必备。全县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步完善本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各单位对之前登记备案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备案的人员要求尽快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将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重新登记造册,填写查询表和登记表。

  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必交。各单位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登记备案人员,督促其将所持证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领导干部每年年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上一年因私出国(境)情况。

  全方位开展核查,做到应查必查。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公安局的查询结果,对各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梁卓)